南宁实行的政策是认房认贷,即认房,也认贷。如果查到你名下已经有了一套房产,不管贷款是否还清,再买房都算二套房;如果你名下没有房产,但是有没结清的房贷,再买房也算作二套房。
一、南宁第二套房怎么认定
南宁实行认房认贷,具体可以解释为:
在自己名下没有房产,且银行记录中没有房贷,在南宁购房算首套房,房子首付按照首套房20%计算。
在自己名下没有房产,有房贷但是已经还清了,也算是首套房,这种情况可以延伸为买过一套房子,有房贷,但是还清房贷并且已经将房子过户出去,这种情况算首套但是不算首次,按照首付30%计算。
名下没有房产,但是仍然有未还清的房贷,或是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产(无论贷款是否还清),这两种情况都属于二套房,首付按照二套房40%来计算。
二、南宁首套房认定标准
1、家庭认定标准
未婚成年人、已婚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等。
2、家庭首套房认定标准
家庭成员名下无市区(不含武鸣区)不动产登记信息(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不计入套数)以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市区(不含武鸣区)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信息。